2009年10月14日 星期三

全身脫光光的在山上一間空屋裡面

一個新的犯罪手法,事情是發生在他們一個女同事的身上。
那位小姐下班後,在回家路上看到一個小孩子在哭,很可憐…就過去偕小女孩怎麼了?小女孩就跟 那個 小姐說,跟媽咪一起逛街…迷路了…
哀求帶她回家可以嗎?然後指頸子上掛著一個名牌,哭說那是他家地址.....
這位小姐不疑她有詐的,就牽著小孩子的小手一起回去。
這是一般人都有的同情心.....
找到那個小女孩的家以後,
她按門鈴,門鈴像是有高壓電般~瞬間失去了知覺.....
待醒來之後就發現.........自己被全身脫光光的在山上一間空屋工寮裡面......
屋裡連件可敝體的衣服都沒有,地上卻滿佈著......自己被扒光衣服後各種不堪入目的裸體照!
可憐的是.....自己卻連犯人長得啥樣子都沒看見.......所以現在歹徒犯案都是利用同情心。
下次萬一遇到這種事,千萬別就這樣傻傻的帶他回去,就帶他到警察局去就好了,走丟小孩的放到警察局一定沒錯,警察叔叔還會買玩具買麥當勞給他呀
參考:網路文章

1 則留言:

  1. 如果你不滿意現在的生活,選擇改變吧!
    真的要堅信,命運是掌握在自己手中的,
    找對方向,每個人都能找出人生的金鑰匙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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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你還等什麼?現在行動! ...
    點我參加評估了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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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祝~天天都是有美好的一天˙快樂與您同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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