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6月3日 星期三

勞保費自負額將提高1%

1. 就業保險法業於本(98)年3月31日經立法院三讀修正通過,並自本(98)年5月1日起實施。本次就保法修正提高被保險人加保年齡至65歲,並按月投保薪資1%費率計收其就業保險保險費,因此年滿60歲以上同仁,自本(98)年5月1日起,每月勞保費自負額將由571元提高為659元。(43,900元×7.5%×20%=659元)。
2. 勞投保費率為6.5%(外加1%就業保險,則為7.5%)
3. 自負額比例為20%(雇主負擔70%、政府負擔10%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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